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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1: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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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高压)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营业厅、“网上国网”手机APP、95598网站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注:对于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的新装项目,以及不涉及外部工程的增容项目,办理流程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及装表接电3个环节。

二、业务办理说明

1.用电申请

Ø 您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为:①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用电地址权属证明③对于高污染、高耗能等特殊行业客户、钢铁行业客户,按相关要求提供资料。

申请资料清单详见本告知书背面。

Ø 若您暂时无法提供全部资料,我们将提供“一证受理”服务,先行受理您的用电申请,启动后续工作。缺件资料若无法通过政务系统查询,则请您在后续办电过程中补充完善。

2.方案答复

Ø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们将安排客户经理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查勘供电条件,并在9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18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

Ø 变压器经济运行效率为70%-75%,请您合理确定申报容量,并使用符合《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中1级、2级能效标准的变压器,以提高能效,降低用电成本。

3.工程实施

1)工程设计

Ø 请您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受电工程设计。

Ø 对于重要或特殊负荷客户,设计完成后,请及时提交设计文件,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其他客户取消设计审查,仅在竣工验收时查验设计单位资质文件。

2)工程施工

Ø 请您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开展受电工程施工。

Ø 重要或特殊负荷客户,在电缆管沟、接地网等隐蔽工程覆盖前,请及时通知我们进行中间检查我们将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中间检查,其他客户取消中间检查,仅在竣工验收时查验施工单位资质文件。

Ø 工程竣工后,请及时报验,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检验。

4.装表接电

Ø 在竣工检验合格,我们将与您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并在2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对于双(多)电源客户,送电之前请您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交纳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Ø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产权分界点是双方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安全责任范围的分界点。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用户侧)由您负责施工,产权分界点以上部分(电源侧)由我公司负责施工,产权分界点我公司将与您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相关要求,2021年10月15日起全面取消国网四川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您可通过统一电力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nepx.com)进行市场注册,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若未选择上述购电方式,则默认由我公司兜底代理购电,执行我公司代理购电价格,我公司将在每月底前3日通过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等渠道公示代理购电价格。由我公司代理购电的客户,可在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起是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若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我公司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三、代理购电有关事项告知

申请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一、居民客户

1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或士兵证、台胞证、港澳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证(绿卡),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书等。提供原件。

所有居民客户需提供

2

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协议(还需同时提供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法院判决文书(必须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等。房屋产权所有证、购房合同、租赁协议提供原件,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法院判决文书可提供复印件。

所有居民客户需提供

二、非居民客户(高压客户、低压非居民)

1

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则上应提供原件(副本也可),如提供复印件时企事业单位应加盖公章。

所有非居民客户需提供

2

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使用证、租赁协议(还需同时提供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文书(必须明确房屋或土地产权所有人)等。房屋产权所有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租赁协议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承租户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文书可提供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时企事业单位应加盖公章。

所有非居民客户需提供

3

企业、工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申请用电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应提供:(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

委托办理时需提供

4

当地发改部门关于项目立项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或当地规划部门关于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高耗能高污染客户还需提供政府职能部门有关本项目环境评估报告,钢铁行业客户需提供经信部门许可文件。

高危及重要客户、高耗能高污染客户、钢铁行业客户需提供

5

煤矿客户需增加以下资料:(1)采矿许可证;(2)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客户需提供

6

非煤矿山客户需增加以下资料:(1)采矿许可证;(2)安全生产许可证;(3)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非煤矿山客户需提供

7

对学校、敬老院等涉及国家优待电价的应提供当地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政府有权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等资质证明。

享受国家优待电价的客户需提供

注:增容、变更用电时,客户前期已提供、且在有效期以内的资料无需再次提供。

四川省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标准表

1、架空供电线路

用户受电电压等级

(千伏)

用户交纳费用

(元/千伏安、千瓦)

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交纳费用(元/千伏安、千瓦)

0.38/0.22

135

110

10

110

80

35

85

45

63

55

-

110

45

-

2、地下电缆供电线路

用户受电电压等级

(千伏)

用户交纳费用

(元/千伏安、千瓦)

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交纳费用(元/千伏安、千瓦)

0.38/0.22

202.5

165

10

165

120

35

127.5

67.5

63

82.5

-

110

67.5

-

本表收费依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济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川价工〔2004〕43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新装及增容电力用户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