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金融政策介绍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9日 15:24:39

1.普惠抵押贷款利率一年期较LPR下浮20个基点、一年至三年期较LPR下浮50个基点
2.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照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生效,至2024年9月30日终止)
3.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自2021年9月30日起生效)。
4.开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4年9月30日终止)。
5.账户选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4年9月30日终止)。
6.组合印鉴管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4年9月30日终止)。
7.印鉴变更与挂失: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4年9月30日终止)。
8.账户维护: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单位结算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不含不动户维护费)(自2021年9月30日起生效,至2024年9月30日终止)。
9.对公人民币转账、汇款(含退汇):(1)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照现行收费标准9折实行优惠。
(2)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柜台渠道单笔10万元以内(含)的对公本行转账免收汇款手续费。(以上优惠自2021年9月30日起生效,至2024年9月30日终止)(3)对公客户通过ATM等对公自助服务渠道办理的单位结算卡本行转账暂不收取手续费,办理的跨行汇款每笔10万元(含)以下,按9折收取手续费(自2021年9月30日起生效,至2024年9月30日终止)。